按照《风景园林艺术学院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我院首批“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进行培育期满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答辩评审
二、答辩时间
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答辩地点
学院A318会议室,按公布的答辩顺序(附件1)进行答辩评审。
三、答辩内容
对照培育对象填写的《风景园林艺术学院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期满考核表》(附件2),考核培育对象从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1.开展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包括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业务进修及学术交流、学科建设等。
2.培育对象经费使用情况。
3.培育对象在培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辩陈述时间:8分钟以内)
四、考核结果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者,享有申报学院下一届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资助周期不超过两届)的资格;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学院不再资助。
五、工作要求
请考核对象于12月25日17:00前将《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期满考核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双面套印)交研究生科研办公室B314,答辩PPT发送至邮箱yuanlinyjs@nwafu.edu.cn。
附件:1.“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期满答辩顺序表
2.“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期满考核表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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