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实施及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孙玉瑷 张延龙
成员:高天 洪波 王文良 陈群辉 王开 李厚华
史承勇 付鑫 辛转霞 成密红 冯静 孙静
樊俊喜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12月24日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 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交至所在系(室)。
(二)系(室)评议。各系(室)组织教职工进行述职评议,确定教职工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等次,于12月29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签署相关意见后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人事代理人员单独汇总整理。
2.相关教职工《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3.相关教职工《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三)学院审定。12月31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暨考核工作组会议,对各系(室)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四)结果公示。学院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学院于2022年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四、考核等次及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有关说明
(一)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系(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学院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学院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三)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所在系(室)填写《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所在系(室)填写《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五)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人员需填写年度考核表报学院备查。
附件:2021年度考核相关附件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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