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下达到学院,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学院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

  二、支持方向

  优先资助紧密结合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

  三、支持对象

  项目资助对象应为40周岁以下我院青年骨干教师。

  四、申报条件

  1.我院在岗科教人员,且进校工作一年以上。

  2.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7-2018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

  4.未获得过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优先资助。

  5.应具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归属,具备开展研究工作所需实验条件及场所,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6.根据学校要求,科研院、推广处、人才办、国际处自主立项的在研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同一个人,当年只能主持一项校内自主立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费与基本科研费不得重复资助。

  五、申报遴选程序

  1.学院组织科教人员申报,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教授委员会评审。

  2.经教授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并上报科研院。

  六、项目执行期限与项目类别

  1.项目执行期限为二年:2018年5月—2020年5月。

  2.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七、时间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1. 4月9日上午下班之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8版,A3套印,纸质版和电子版)、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学院B3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16413297@qq.com,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2. 4月9-10日,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评审(申请人以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并将立项结果公示3天。

  3. 4月11日,学院将立项文件以公函形式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电话 : 029-87080269   传真:029-87080269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