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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和《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1名。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12日-10月15日):研究生填写各类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2201办公室,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uanlinyjs@126.com邮箱,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下午5点。

  (二)单位评审(10月16日-10月18日):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结果报送到研究生院。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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