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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25     浏览次数:

     

  各答辩小组: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答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校教发[2006]8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一)抽检检测范围及抽检时间

  范围:2016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时间: 各班于5月30日之前将本班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按要求的格式命名(“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如:刘小200901001利用生物油制备酚醛树脂的研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文件压缩,将电子版文件传e-mail至meili@nwsuaf.edu.cn,6月1日至2日学院集中进行检测。

  (二)抽检步骤与结果处理

  1.学院按20%比例进行抽检,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文字复制比例艺术设计专业不超过30%,园林专业不超过25%,方可参加答辩。

  3.对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修改, 6月6日进行再次检测(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次),仍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答辩小组、答辩时间与地点

  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地点等事宜按照指导教师所在系的安排进行(创新学院分流到各专业的学生由其指导教师所属系组织答辩),初步安排见下表:

  

序号

专业

指导教师所在系别

答辩时间

1

园林

园林系

6月15日之前(具体时间与指导老师联系确定)

风景园林系

6月13日(分三个组,具体分组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

2

艺术设计

艺术系

6月3、4日(分两个组,具体分组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

  (二)答辩工作程序及要求

  1.指导教师填写打分表  拟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三天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在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前要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应要求其修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打分表或毕业设计打分表。

  2.评阅教师填写打分表  指导教师填写打分表后,将学生论文交给答辩小组组长,由组长安排教师评阅并填写毕业论文打分表或毕业设计打分表。

  3.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  答辩前,各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意见和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

  凡毕业生欠学费不缴者,不能参加答辩。

  4.公布答辩小组成员及答辩的学生名单  答辩前一天,由答辩秘书将本答辩小组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5.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15-30分钟,其中学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

  6.答辩记录  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认真对各答辩委员提问与学生答辩情况进行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7.答辩评分  答辩委员按打分表的评价项目,在学生答辩过程中,对其论文进行评判和打分,并及时交答辩秘书汇总。

  8.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综合评定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记载,其中优秀率不超过15%,良好率不超过45%(各答辩小组优秀及良好毕业论文指标分配见附件2)。学院依据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结果及抽检情况综合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①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者;

  ②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编造数据、情报、信息者;

  ③试验、设计、立论或计算方法有严重错误,不符合科研工作基本要求者;

  ④答辩未通过者;

  ⑤无正当原因未参加答辩者。

  ※ 答辩所需的所有表格由各答辩小组秘书统一在教学办领取。

  (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

  各答辩小组按答辩人数的5%向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审核后,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电子文档(光盘)报教学办,光盘上请写明学院、姓名、班级及论文题目等。

  (四)报送材料与整理

  1.各答辩小组将每位学生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于6月15日前交至教学办:①毕业论文(设计)打分汇总表  ②指导教师打分表  ③评阅教师打分表  ④答辩记录  ⑤答辩委员打分表(参加答辩的委员的打分表必须齐全)。

  2.各答辩小组在上交上述材料的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和《毕业论答辩工作量分配表》一并交到院教学办。

  3.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实验记录、原始数据、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音像资料、设计手稿、打印本、样品实物等)学生不得私自带走,由指导教师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4.有关研究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寄出发表。如需发表,必须经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

  5.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指导教师、一份交到教学办公室)按要求排好版后,于6月16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在林学院办公楼一层打印部制作封皮,封皮制作好后,一份按学号排好,并附本班所有学生电子稿的光盘一张交至教学办。否则,答辩成绩按零分计。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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