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院凝聚力,扩大我院影响力,凸显我院办学特色,弘扬风景园林艺术学院专业的深刻内涵,同时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在校生活。特此开展“风景园林艺术学院”院徽设计大赛, 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院徽设计
二、主办单位
主办: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承办: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团工委学生会
三、参赛对象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全体本科生及研究生
四、大赛进程
1.前期宣传(3月31日——4月15日)
以宣传板、海报、网络、微信等多途径进行宣传动员。
2.报名及作品创作阶段(4月1日——4月29日)
4月29日前参赛者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136173506@qq.com ,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交给大赛联系人。
3.作品提交(4月7日——4月29日)
参赛作品完成后将电子版(手绘作品拍照)发送到136173506@qq.com ,纸质版于4月29日18:00前完成交给大赛联系人。
4.评审阶段(5月4日-5月10日)
作品收集整理后,将在南校美术馆进行展览并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筛选。
5.后期宣传及结果公示(5月11日-5月14日)
主办单位于5月14日前评选出优秀作品并进行结果公示。
五、活动要求
1、设计标志应构思新颖,主题鲜明,简洁明朗,寓意丰富,色彩明快,标志性强,能够涵盖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特色,体现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精神的图样,便于识别和制作。
2、作品的为一套CI设计或单个的标志设计稿,表现形式不限,手绘与电脑制作均可(手绘稿应画在A4纸上)。
3. 参赛作者可为个人或团体,投稿者姓名、班级一律标注于作品、文稿的反面。参加比赛的作品后需附有设计说明(200字以内),解释作品的创作理念及内涵;
4、作品提交后即视参赛者自动接受本次大赛所有规定。风景园林艺术学院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参赛人员递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并接受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主办方如果发现参赛作品出现对他人专利造成侵权的可能性,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参赛作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10名
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审核,并且参考作品的文字说明进行评比。
七、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欣淼 18309242633 (北校)
唐泽峰 18629405240 (南校)
八、报名表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附件../docs/20160331105727071081.doc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团工委学生会
2016年3月31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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