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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15     浏览次数: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在岗的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三、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1.12月14日-18日, 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填写《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重点要突出思想工作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毕业班班主任应突出以班级学生离校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请各班主任于12月18日前将《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电子版发到张华海老师邮箱369921886@qq.com

2.12月15日-19日,学生民主评议(55分)。由各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网上民主评议(网址为:http://czdh.nwsuaf.edu.cn/ceping/index.php ,开放时间: 12月15日00:00-19日24:00),评议得分反馈学院后,由学院归档汇总。请各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参与班主任的网评。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3.12月15日-22日,学院评议(45分),确定考核结果。各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开展学院评议,并完成各项评议结果汇总,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优秀者的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民主评议30分以下者,或未完成思想工作面对面约谈和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任务者考核等级应为不合格;班级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到校级以上处分者,或毕业班学生中出现酗酒、打架、摔酒瓶等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该班班主任考核等级不能定为良好或优秀;因出国等其他原因离岗两个月以上者不参与考核。

4.12月23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送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

 

 

 

           风景园林艺术学

       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附件1.园林学院班主任考核表.doc

附件2.班主任工作学生网评计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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