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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3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接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渊古 

  成员:屈永建  弓  弼  曹  宁   梅  莉   张华海  闻海燕

二、      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孙玉瑷  王文良

  成员:成密红  张红俊

三、计划接收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2014级现有人数

计划接收人数

1

园林

55

35

2

风景园林

59

31

 

合  计

114

66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级学生。其中,艺术类专业、职教师资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培养以及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试读等学生不得转专业。

  2.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或者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诊断证明)。

  3.取得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已修课程的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4.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二)有关要求

  1.我院主要接收热爱本专业,有美术基础的学生。

  2.我院申请转出学生以接收学院的通知要求为准。

  3.除环境设计专业外,我院其它专业之间互转同样符合以上申请条件。

五、接收程序与原则

  1.凡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经我院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内容以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为主。

  2.拟转出学生的考核工作由接收学院安排,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通知。

六、时间安排

  5月4日至6日,拟转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转出。

  5月8日前,拟转专业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将《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意审批表中的专业排名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专业排名,分母为专业总人数,如1/60)、书面申请、学生存档成绩单一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我院教学办公室。

  5月12日前,园林学院公布转专业条件及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见我院网站通知。

  5月18日左右,我院网站公布预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待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学籍异动和补修课程手续等。

 

附件: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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