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接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渊古
成员:屈永建 弓 弼 曹 宁 梅 莉 张华海 闻海燕
二、 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孙玉瑷 王文良
成员:成密红 张红俊
三、计划接收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2014级现有人数
计划接收人数
1
园林
55
35
2
风景园林
59
31
合 计
114
66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级学生。其中,艺术类专业、职教师资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培养以及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试读等学生不得转专业。
2.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或者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诊断证明)。
3.取得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已修课程的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4.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二)有关要求
1.我院主要接收热爱本专业,有美术基础的学生。
2.我院申请转出学生以接收学院的通知要求为准。
3.除环境设计专业外,我院其它专业之间互转同样符合以上申请条件。
五、接收程序与原则
1.凡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经我院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内容以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为主。
2.拟转出学生的考核工作由接收学院安排,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通知。
六、时间安排
5月4日至6日,拟转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转出。
5月8日前,拟转专业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将《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意审批表中的专业排名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专业排名,分母为专业总人数,如1/60)、书面申请、学生存档成绩单一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我院教学办公室。
5月12日前,园林学院公布转专业条件及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见我院网站通知。
5月18日左右,我院网站公布预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待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学籍异动和补修课程手续等。
附件: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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