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关于下达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及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优先资助紧密结合本学院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
二、申报条件
1.我院在岗科教人员,且进校工作一年以上。
2.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
3.近三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若已获批,则不申请此项目)。
4.未获得过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5.应具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归属,具备开展研究工作所需实验条件及场所,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6.近三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执行期限与经费额度
1.项目执行期限为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
2.项目经费额度:每个项目10万元,学校分三年拨付。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5日至20日,申请人员填写项目申请书。
2.4月21日至22日,学院组织评审。
3.4月23日至25日,院内公示。
4.4月26日至27日,学院上报材料。
5.4月30日前,科研院发文。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项目申请书(A3套印)一式九份,请于4月20日上午12:00之前将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郭亚宁
联系电话:029-87080274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5版).doc
附件2:国民行业代码.doc
附件3:学科分类代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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