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8-20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科学精神教育,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新时代青年,西南交通大学、坚永公司共建立德树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在我校捐赠设立“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为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定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名额10人;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名额10人。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负责“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学生评定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学院(系)具体负责“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推荐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诚实守信;

  (二)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不少于1500字);

  (三)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四)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10%;助学金要求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居本专业前30%,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学生优先考虑。

  第五条  相关院系应根据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六条 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的学生1/2以上表示同意方可推荐。

  (三)学院(系)初审。学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围绕学习、生活及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精神情况等主要内容开展综合考评,初评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并公示。学校对院系报送的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并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捐赠方审定。

  (五)基金会审核发放。学校基金会将学校学生处报来的奖助学金发放材料审核无误后,直接将奖助学金发学生个人账户。

  第七条  获得“感恩中国近现代奖助学金”的学生在本学年度不得同时获得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

  第八条 相关学院(系)应对获资助学生加强诚信、感恩、励志教育,获奖助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或学院(系)组织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 奖助学金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一)在申请该奖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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