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07     浏览次数: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巩固提升学院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为教学、科研和办公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

(1)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法》。学习时间由院办统一安排。

负责人:张红俊。

(2)教职工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法》十五条措施。学习时间由各系办利用周三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学习。

负责人:张红俊。

(3)学生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实验室安全操作守则相关内容。学习时间及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请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负责人:王文良袁凯嘉

2、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网站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标语: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责任人:韩硕

3、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展活动。

6月6日---6月15日,学校在南校区小西湖东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之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展。

(1)6月6日,学院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和10学生代表参加学校稳定安全领导小组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在南校区小西湖东广场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展开幕式”。

负责人:陈群辉 杨烁意

(2)6月15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分别参观“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展”。参观时间、组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负责人:王文良袁凯嘉

4、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6月16日,邀请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专家,对全体教职工开展实验室安全典型案例教育,强化和提高教职工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负责人:陈群辉 成密红

5、开展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

6月30日前,邀请保卫处在2号教学楼,针对实验室突发事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演练需准备器材及资金保障根据演练规模具体核算。

负责人:陈群辉

成员:王文良高天洪波辛转霞马军涛

6、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活动,调动师生极参与安全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对所负责管理范围进行安全自查和整改,建立相应的隐患整改台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负责人:陈群辉

成员:王文良 高天洪波 辛转霞郭亚宁 马军涛袁凯嘉

四、活动要求

(一) 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思想,认真组织,务求实效,突出主题,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 结合本次活动,着力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季节性安全事故,有实习任务的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实习安全。

(三) 及时报送材料。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教学科研各系办根据学院活动安排,指定专人,每周三将本部门本周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或电子版)报学院陈群辉处。6月2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2年6月6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电话 : 029-87080269   传真:029-87080269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