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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6年度“五四” 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2016年,我院团工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我院团工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五四”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条件

1.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佳。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按规定交纳团费;

2)理论学习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

6)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文化、学术科学研究中做出一定成绩;

9)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成绩突出;

10)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起到表率作用。

2.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校团委、院团工委、学生会或团支部中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6)优秀团干申请需要满足优秀团员所有评选条件。

3.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开展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规定交纳团费。

6)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2/3;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

1)团支部推荐: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推荐名额不多于3人;

2)各团支部审查后统一上报院团工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院团工委审批备案。

2.优秀团干部

1)团支部推荐: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推荐名额不多于1人;

2)个人申请:学校各学生部门或学院团工委学生会现任学生干部可通过学生会办公室进行个人申请;

3)申请材料交由院团工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备案。

3. 十佳团员

由学院团工委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团员申报者中进行评议,每年级选出一人当选。

4.评选范围

1)毕业班不参评;

2)获得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十佳团员者不参评;

3)每人申报时只可选择一项申报。

三、时间安排

1. 5月4日-5月9日,申报。开展各类评选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

2. 5月12日-5月14日,公示。公示名单(名单将在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并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在5月9日前,将“五四”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及汇总表由各年级汇总后统一上交(学院楼A102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研究生在申请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时,具体流程与本科生团支部相同。

3.各支部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通过评选,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4.名单确定后将会及时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微博等予以公示。

 

 

 

附件:1.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

2.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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