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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推动班主任工作有效开展,激励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校党发〔2016〕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在岗的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和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实绩。

    三、考核程序及进程

  1.12月19日-23日,班主任进行工作总结。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附件1),重点要突出思想工作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12月24日-28日,学生民主评议(55分)。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网上民主评议(学生登录易班手机客户端,点击“班主任辅导员测评系统”即可展开考核 ,系统开放时间: 12月24日00:00-28日23:59),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3.12月26日-28日,学院评议(45分),确定考核结果。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考核内容制定本院(系)考核细则,开展学院(系)评议,并完成各项评议结果汇总,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等级优秀者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民主评议30分以下者,考核等级应为不称职;班级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到校级以上处分者,该班班主任考核等级不能定为优秀;因出国等其他原因离岗两个月以上者不参与考核。

4.12月30日,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要按照规定的办法和步骤,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障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师生认可。

  2.各班级要协调好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班主任考核工作按期顺利进行,特别是认真组织学生完成网上评议工作,该项指标作为院系考核班主任的重要参考。

3.对于班主任考核不称职者,应予解聘,并停发班主任津贴。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班主任考核表

    2.班主任工作学生网评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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