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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0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推荐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学校将从人文社会发展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草业与草原学院、风景园林艺术学院5个学院的推荐人选中,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2名);硕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办法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和《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A4纸正反套印,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6、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一式两份)。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学校今年继续编辑《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9)。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个人电子生活照1张。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1名。

2.评选办法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相关要求执行,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参考标准参照《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择优推荐。

3.书面评审材料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8及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07-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将书面申请提交学院研究生科研办公室。

2.民主评议推荐(109日-10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11日-15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6日-22日)。

四、注意事项

1.请申报学生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10月8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报研究生科研办公室B314,同时将附件6、附件8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奖学金类型+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yuanlinyjs@nwaf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2.各项奖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表均一式两份,要求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

3.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研究生的学制范围按照《研究生手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

4.曾获奖助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阶段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5.咨询和投诉电话:029-87080274

投诉邮箱:Tian.gao@nwafu.edu.cn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11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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